各工会小组:
根据徐州市总工会工作安排,决定继续开展特困职工的申报和特困证的年审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特困职工申报对象和条件
(一)申报对象:
建立工会组织的各企事业单位中的困难职工,并与用人单位有明确劳动关系的职工(在职和进城务工人员);退休退职人员、失业人员(须是工会会员)。纳入低保者不再办理特困证。
(二)申报条件:
低收入职工;大病致困家庭;特殊困难家庭。
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或查询徐州工会网。
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于七月七日前将名单报于工会。
联系电话:83446719
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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