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(离退休工作处)工作职责
一、 部门职能:
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做好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履行民主管理学校、参与民主决策职责,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专门组织,工作职责涵盖职工维权、组织宣传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女工工作、离退休管理等多项内容。
二、 具体职能:
维权职能
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;
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;
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法令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;
协助学校行政做好民事调解工作;
组织宣传职能
协助党政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,协助做好师德建设工作;
负责先进事迹、典型经验推广工作,做好劳模精神的弘扬工作;
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;
负责优秀工会干部、积极分子评选工作;
协助党委宣传部、校团委等部门,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;
精神文明建设、生活保障职能
负责建设与管理教工之家;
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;
负责职工福利工作,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;
负责节日福利的发放工作;
负责职工体检和医疗费用保险的报销工作;
负责职工伙食质量的监督改进工作;
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
负责离退休人员(干部、教师、职工)政策宣讲工作;
负责离退休人员(干部、教师、职工)身份认证工作;
负责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工作;
负责离退休人员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活动的组织工作;
负责老干部座谈会工作,积极引导老干部参与"银发生辉"工程;
负责离退休老干部信息平台的维护;
女工工作
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全校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负责宣传有关妇女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;
负责工会女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